| 在全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胡 宝 成
(2008年1月11日)
同志们: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08年全面启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污染源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这项工作都予以了高度重视,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近期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为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县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决定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全面部署我县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做好此次普查工作,谈三点个人意见,供同志们参考。等下,政府孙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开始进入历史性转变阶段。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十一五”规划确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五年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在这一大背景下,抓紧建立科学统一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以使节能降耗、污染减排这两个约束性指标的评价具有可比性、科学性,已成为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完成好这一任务,当务之急是摸清环境污染底数,准确掌握基础环境数据。所以,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污染源普查作为一件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首先,要站在科学决策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农业源和生活源污染日益凸现。尤其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作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决定,并在保护环境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是,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全国环保部门现有各类统计监测数据基础不牢,时效性不强,数据质量不高,难以及时说清污染物排放的准确情况,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改变,不仅直接制约环保部门科学、有效地监管,削弱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更严重的是影响到党和政府对环境形势的准确判断和环境保护的科学决策,影响国家结构调整、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因此,开展一次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弥补多年来环境统计的缺陷,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对于科学制定经济社会政策,进一步明确污染预防和控制的重点,加速推进我县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开展污染源普查,可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及参与、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其次,要站在节能减排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紧迫性。中央提出到2010年,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要求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统一起来,对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尤其是《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这是继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综治之后第四个“一票否决”,足以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但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是,我们只有准确掌握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才能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合理确定污染物的减排目标和指标。所以说,污染源普查是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数据的真实性,才能保证考核评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同时,开展污染源普查,也是环境有效监管的重要保证。这次污染源普查是第一次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县情调查,据此获得的各类污染源信息,是建立和完善全县污染源动态管理的基础,对于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再次,要站在从严要求的高度,清醒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复杂性。这次污染源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而我们目前的环境统计和监测手段又还相当落后,能力比较薄弱,在一些方面缺乏对普查工作的有力支撑,生活源、农业源的普查是第一次,缺乏经验和技术支持。开展一项如此大规模的普查,对各相关部门是一次严峻考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普查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认真筹划,在每一个工作细节精益求精。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积极稳妥地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是认真查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水平等情况。二是完善环境统计体系。根据普查结果,建立国家与地方各类污染源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以此为平台,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更加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统计数据质量。三是搞好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对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深入研究,着眼于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推动环境监管能力提高。以全国普查为契机,找出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措施,调整监管重点,健全各级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紧做好各项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普查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要全面把握工作进程。这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是普查准备阶段,也是启动阶段。要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开展污染源监测,搞好培训和宣传动员。2008年,是全面普查阶段,也是攻坚阶段。各级普查办公室要组织各排污单位填报普查表,组织普查数据录入、审核和抽查工作。上半年要完成普查数据的分析及汇总,下半年总的数据要出来。2009年,是普查总结发布阶段,也是收获阶段。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建立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进行工作总结、验收和评比。各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上下协调一致,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不要因个别地方工作延误而影响全局。
二是要严格确保普查质量。数据质量是污染源普查的生命,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标准。获取真实准确的数据,既要克服各种客观存在的困难,更要严格依法办事,排除一切人为干扰。要严格执行普查技术规范,防范数据失真。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一定要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要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是要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污染源普查技术性强,普查员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质量和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每10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40个一般工业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60个农业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每80个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的要求,抓紧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普查工作。要广开渠道,从社会上选聘责任心强、文化水平较高、有能力与企业打交道的人员加入普查队伍。要认真组织业务培训,省、市已经完成了普查指导员的培训工作,今天的会议结束后,县普查办将立即着手举办普查员培训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至少一轮业务培训。
四是要确保普查经费到位。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这次污染源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污染源普查办要根据国家和省里的预算编制指南,结合实际需要,尽快编制经费预算,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县政府研究确定,并纳入财政预算。县普查办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开支。
三、强化领导,营造氛围,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首先,要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此外还在县农业局设立了农业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作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也要抓紧成立普查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办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抓紧制定本单位普查工作方案。要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本辖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提前做好工作预案,抓紧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派出督查组,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部门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必要的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事事有人管,保证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其次,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这次污染源普查包括环保、统计、农业、水产、城管、建设、交警、财政、工商、水务、卫生等部门。能否开展好这次普查工作,是对我们工作效率、组织协调能力的一次检验。县普查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多与有关业务部门协调沟通,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同时,污染源普查中需要的资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无偿、及时提供。
再次,要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切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前提。县普查办要高度重视,明确重点,抓紧制定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一是向各级政府、普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二是在普查对象中做好宣传。要讲清普查的目的、作用、内容和普查对象的义务及权利,动员普查对象自觉地接受调查,如实申报调查数据。宣传工作中要强调,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但对不如实申报的也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尽可能避免普查对象因各种顾虑而造假。三是向社会公众做好宣传,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同志们,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关系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局,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