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 (二)研究文化市场发展动态,参与草拟文化市场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实施。 (三)依法管理文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文物市场等。 (四)指导、管理文化市场稽查。 (五)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