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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文物转让指南

信息来源:文化局   发布时间:2008-4-14
服务类别:文化生活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文化局文化市场股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全社会
 办理条件: 文物保护、文物转让指南 一、文物保护指南: (一)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 1、事项名称:万载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3、许可程序:由县文化局秘书科负责受理;由文化局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审理意见,由局长办公会作出审理决定,由文化局秘书科将审理决定送达申请人。
 申办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
(2)工程位置和工程设计方案。
(3)涉及地下遗存的,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办理程序: 由县文化局秘书科负责受理;由文化局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审理意见,由局长办公会作出审理决定,由文化局秘书科将审理决定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文化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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